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
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帮扶需求,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围绕落实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帮扶行动,接续助力脱贫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省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与我省6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积极开展帮扶工作。有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任务的市、县(市、区),要引导本级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对接被帮扶地区开展帮扶活动。
省民政厅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发起“千社助万户”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动员全省社会组织与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省级社会组织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对接,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引导本级社会组织与本地区和毗邻地区既是重病、又是重残的重点低保对象结对帮扶。各社会组织可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形式,在每年“七一”“十一(中秋)”“春节”三个重要节日,对帮扶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帮助帮扶对象链接社会资源、谋划长远发展途径,达到不致贫、不返贫、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目标。
二、加强对接平台和项目库建设
省民政厅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完善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题网站(http://www.jjjshzz.cn)功能,提高网站的可用性和便利性。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可通过多种形式,建设本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信息平台。市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指导县(市、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对我省6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摸底、走访、调研,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社会组织”等方式,筛选出一批适合社会组织参与、困难群众关切、“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帮扶需求项目与社会组织供给项目,经市级汇总形成本地区帮扶项目库,统一在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题网站集中发布。
三、多措并举抓好组织实施
各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同,优化政策保障,抓好组织实施。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将通过省有关部门网站等媒介,共享、推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重点帮扶低保对象对接信息以及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库等。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通过加大宣传动员、举办展览展示、开展公益创投等形式,引导本地区社会组织在积极参与“千社助万户”专项帮扶行动的同时,主动认领从6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梳理出的帮扶需求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广阔舞台上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培育和政策支持力度
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加大对参与乡村振兴社会组织的培训力度,大力培育发展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将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倾斜,支持其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对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各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可通过通报表扬、典型选树、广泛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省民政厅将在社会组织评估、评优等工作中适当加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的权重和分值,为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地筛选出的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含帮扶需求项目、社会组织供给项目,附件1),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填写后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市级乡村振兴部门汇总,并于4月20日前分报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我省重点帮扶低保对象对接信息和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库,将通过省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题网站统一发布。各市(含所辖县、市、区)组织动员社会组织与帮扶低保对象、帮扶项目的对接实施情况(附件2)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好的经验做法,请分别于今年6月底、10月底前分报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将会同省乡村振兴局,适时对各地引导社会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定期通报进度。
相关文件: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0日